阜阳市教育局在官方网站发布《阜阳市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网上填报志愿与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招生计划、分数线划定、志愿填报、录取……
考生和家长想知道的信息,都出来了!
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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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依据我市年度教育现状和初中毕业人数,按照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在充分考虑初中升学率和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的基础上,另行制定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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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线划定
阜城三区(含市直学校)建档线划定工作由市教育局基教科协调三区统一划定,五县市建档线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划定后报市局基教科备案。各地各校不得另行划定预估分数线。建档线在公布中考成绩前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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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填报志愿
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
1.统招生和定向生实行同一志愿,即考生在第一、第二批次中所填报的省市示范高中志愿,包括统招志愿和定向生志愿,两项志愿合并填报。
2.网上志愿填报事关考生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各地各校务必本着对考生负责的态度,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加强软、硬件建设,落实好场地和设备以及志愿填报期间的电力保障,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和对考生的宣传、服务等工作,确保志愿信息网上填报工作平稳、有序、顺利。
3.学生本人持家长(监护人)签字同意的志愿预填表,到县级教育局指定的确认点现场填报志愿、现场打印、现场确认,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4.各地要加强校内志愿填报的现场管理,杜绝代填志愿现象。校内志愿信息填报与确认过程中要进行全程监控,各志愿确认点须加强对志愿填报现场的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填报现场。加强对考生的教育宣传,严禁学校、考生之间的代为填报。
5.严禁任何高中招生学校或委托社会机构设置志愿填报点。
6.网上填报志愿的具体事宜另文下发。
网上录取
2017年普通高中实行局域网录取。
(一)招生对象。
参加省、市和学校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考查和综合素质评价,其结果达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要求的初中毕业生。
(二)录取原则和标准。
1.普通高中招生坚持 “以生为本、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择优录取”。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是中考总成绩、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考生的所填志愿。普通高中学校在达到中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中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在省、市示范高中录取时,若考生的中考总分相同,则看考生语数外三科成绩之和;若考生该三科成绩仍然相同,则看考生语数两科成绩之和;若考生该两科成绩再相同,则看考生的语文单科成绩;若继续相同,则看外语单科成绩。
3.为了深入推进初中学校素质教育,继续实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运用优先原则。即省级示范高中在录取时,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5个维度中不能出现D等级;市级示范中学在录取时,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5个维度中不能超过1个D等级。当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规定之后,再看考生的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继续实行应历届考生分开录取。除阜南实验中学、临泉实验中学、界首中学外,其他13所省级示范高中今年仍不招收历届生。对不再招收历届生的13所省级示范高中,将在录取程序上设置前推3年的自动检索设限功能。余下的3所省级示范普通高中在录取新生时,历届生的录取分数线应提高不低于中考总分10%的比例。
(三)录取批次。
1.录取批次依次为:提前批次为省级示范高中“国际班”、“珍珠班”、特色班、特长生招生,占该校招生总计划;第一批次为省级示范高中,第二批次为市示范高中,第三批次为一般高中和民办高中招生。先录取统招生,后录取定向生。统招生与定向生合并在一个栏目内,合并设置A、B、C、D 4个平行志愿,依次检索,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待统招生录取结束后,即行录取定向生。
2.在录取过程中,若相关学校计划未完成,则分批次网上征集志愿,直到录满为止。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提前公布。
3.凡已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而不按时报到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2017年普通高中入学资格。
(四)录取范围。
市属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区属高中可跨区域招生,其他县市学校原则上在本行政区内招生。
(五)定向生指标分配和录取原则。
2017年阜城三区的定向生指标由基础性指标和发展性指标两部分组成,比例为6:4。其中基础性指标分配依据为2017年该校参加中考的实际人数,发展性指标依据2016年该校参加全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及格率(总分的60%)。
设置发展性指标的目的是为了强化各初中学校牢固树立质量至上的发展理念,促进全市初中教育更加注重品质内涵和办学水平的提升。今后将逐步降低发展性指标的占比,直至取消发展性指标。其他县市可参照执行。
(六)特长生招生。
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由各校按照《阜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阜教基〔2017〕11号)要求,对拟招收的特长生进行专项加试,按照特长生招生规定,作为提前批次录取。特长生的中考成绩达到当地普通高中建档分数线的学生,方有资格参加特长生的排序和录取。
(七)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1.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下达后,各地要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要控制好招生数量。学校不得不顾自身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无节制的擅自扩大招生规模。各地公民办学校不得超计划、超班额招生,不得招收普通高中建档线以下的学生。不得以本校名义为不具备招生条件的任何学校招收挂靠生,亦不得将他校招收的学生私自放在本校内上课就读。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因违规招生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违规招生学校或直接责任人承担。
2.全市普通高中新生严格按照市教育局统一招生录取结果建立学籍,在新生入籍时与提前导入的招生录取信息进行比对,凡违背上述规定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建立学籍,更不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学校或有关人员责任。
3.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跨市招生。对违反此项规定的省级示范高中,省教育厅将撤销其省级示范高中称号,2年内不予恢复。其他普通高中根据隶属关系由相应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并报省厅备案。
4.今年仍不允许招收择校生,并严禁同城范围(含县域内)内借读,任何学校不得违背。